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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3     浏览: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

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

我系保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相关规定,加强师生对剧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与责任意识,并落实好相关要求,确保各教研室科研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教研室一把手签订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责任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申请购买的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只用于教学与科研,不用于制造毒品,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登记与检查,发生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可能被用于制毒危险或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系部报告。

三、对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全体老师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实验时不离开教学岗位,监管好学生,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五、使用人员遵守我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不将空容器与生活垃圾混扔,废弃液不经下水道直接排出。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中和或处理,保证废渣、废液、废气等无毒排放。

六、每学期将本教研室的使用计划申请表上报系部审批。

七、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教研室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药学系归档,一份由教研室负责人保存。

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药学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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