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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撰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08     浏览:

根据校行发【2011】40号文件规定,自2010级学生开始,毕业考试时间改在第四学期期末进行。毕业考试总分100分,由三部分组成:理论考试70分、毕业论文设计20分、顶岗实习期间考核10分。毕业论文设计是毕业成绩的一部分,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会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普专班级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占毕业成绩的20%。

2.毕业论文统一按照提供格式撰写,见附件2,从互联网上下载素材和内容,不得有网络痕迹。

3.论文可采用附件1中提供的参考题目或根据实习情况自由拟订。

4.论文务必于2013年 4月15日—2013年5月13日期间交给各自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交系办,过期不候。

咨询电话:药学系2233385。

附件1: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附件2:毕业论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