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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21     浏览:

2014届毕业生::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系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药学系2014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申领发放程序

2014届毕业生在4月14日前将材料报药学系办公室,4月15日系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学校招生就业处。毕业年度下半年新增加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仍可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在第二年集中办理时一并发放。

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2014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注明享受低保人姓名,与毕业生关系和享受低保时间段等情况)、个人银行账户等,并如实填写《 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学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见附件3)等材料(附电子版)报送高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收到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药学系

2014年3月19日

附件1:《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