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药学系关于2018届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22     浏览:

根据校行发【2011】40号文件《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毕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毕业理论考试70分、毕业论文设计20分、顶岗实习期间考核10分。毕业论文设计是毕业成绩的一部分,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会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论文题目可采用附件1中提供的参考题目或根据实习情况自己拟定。

2.普专班级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占毕业成绩的20%。

3.毕业论文统一按照提供格式撰写,见附件2、3、4、5。

4.毕业论文都要经过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认真审核并进行相似度检测,相似度检测指标不得过高,否则不予毕业。

5.论文务必于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25日期间交到系办或邮寄给班级辅导员(但格式和相似度必须符合论文要求)。

咨询电话:药学系0319-2233365。

附件1:药学系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附件2:药学系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封面格式

附件3:药学系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目录格式

附件4:药学系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正文格式

附件5:药学系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要求

药学系毕业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用于毕业论文中。

2.文献资料运用恰当。参考文献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具体见附件5。

3.毕业论文符合规范要求:做到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

4.毕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5.毕业论文要求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