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现药学系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药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全系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专业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其他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相关事宜。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组长受组长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跨部门的协调,总结上一阶段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组长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3.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秘书协助组长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 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成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会议档案并保存。
6.组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组长临时主持领导小组的工作。
7.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负责,有责任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1.组织完善、制定、审核 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完善实验教学设备的使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的操作指导文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审核并批准风险评估报告。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河北省教育厅及我校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组织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5.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6.负责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7.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9.系部安全管理秘书负责全系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各专业安全责任人负责所管辖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