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校行发[2005]7号}文件精神及2011年实习生安排暂行规定,09级普专生、07级高职生、09级中专生实习时间为10个月,2012年4月30日结束实习。实习手册、实习鉴定、就业协议的收缴:
1、 时间:5月10日—5月25日;
2、 方式:学生将实习鉴定、实习手册和就业协议统一交到辅导员手中,由辅导员交到系办公室。
注:实习鉴定、实习手册的填写要求:
(1) 填写过程中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圆珠笔,必须用蓝黑或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
(2) 实习手册、实习鉴定封面需填写入学年份、学历层次、专业、班级。如:09级普检班;07高职检验班;09中专药剂班。
(3) 实习手册上的实习登记需填写完整,所见病种、数量及参与手术的次数需认真填写;
(4) 实习手册上的出科成绩考核表需科室主任亲笔填写,打分要客观公正;
(5) 实习手册上的实习时间安排要详实填写,总周数不少于40周,且各个科室的实习周数应与总周数相对应;
(6) 实习手册、实习鉴定需写个人总结,并要求在实习医院意见处盖章;
(7) 实习鉴定上的出科评语及签字需带教老师亲笔填写,字迹笔体一致,科主任意见由科主任填写;
(8) 实习医院盖章必须同实习管理处备案的实习医院一致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