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保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相关规定,加强师生对剧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与责任意识,并落实好相关要求,确保各教研室科研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教研室一把手签订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责任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申请购买的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只用于教学与科研,不用于制造毒品,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登记与检查,发生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可能被用于制毒危险或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系部报告。
三、对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全体老师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实验时不离开教学岗位,监管好学生,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五、使用人员遵守我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不将空容器与生活垃圾混扔,废弃液不经下水道直接排出。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中和或处理,保证废渣、废液、废气等无毒排放。
六、每学期将本教研室的使用计划申请表上报系部审批。
七、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教研室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药学系归档,一份由教研室负责人保存。